你好。
商标法第28条:
第二十八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这个日期是指,从申请日开始算,9个月内商标局要审查完成。按照商标局现在的审查速度,10个月左右大多数商标能审完。审了后排公告还需要一个多月。
商标申请人,可以通过中国商标网上查询商标进度。
当在中国商标网上显示了初步审定公告日期,恭喜你,表示你的商标已经通过商标局审查。这个对于商标注册来说至关重要。但是别急,还没有到发《商标注册证》这一步呢。
接下来要关注商标法第33条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这条的规定是上面第28条初步审定后,就是公告,接下来就是公告期。公告期是3个月。根据商标法的第33条规定,这3个月内,如果有第三方认为该商标有不良影响、恶意抢注、越权代理、混淆驰名商标等行为,可以提出商标异议。
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商标注册初审公告使用中会存在侵权吗?
如果您是用您自己的处于公告期的商标不会存在侵权。如果是别人的那就侵权了。
商标在注册后未使用是否仍受保护?
其它企业或个人在甲企业未使用商标的这一行业(申请了该商标的行业)中使用该商标或近似商标的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侵犯甲企业权利的。
原因:
我国商标法对商标的保护采用的是注册在先原则,也就是谁注册谁就获得保护,就享有商标的专有权。
所以,甲企业既然注册了商标,就享有对该商标的所有权,与其是否投入使用无关。那么,其它企业或个人在明知甲企业已经注册商标还使用与其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行为,显然是侵犯甲企业权利的,只要甲企业提起诉讼并且证据充分,其他企业就应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其使用行为对甲企业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进行经济赔偿。
补充说明:
这种局面也不是绝对一成不变的,如果甲企业在商标注册后对该商标未使用的行为超过三年,则其他企业或者任何人都可以对该商标提出撤销。待其撤消后,其他企业便可重新申请该商标。
如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百度HI我。
评论留言
暂时没有留言!